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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榨油为什么检出化学溶剂?

压榨油
压榨油

5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检出“红井源”胡麻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5毫克/公斤,而作为压榨油,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通过分析近年来食药监部门食用油抽检结果发现,溶剂残留项目不达标已成部分食用油屡登“黑榜”主要原因之一。标称用压榨法加工的压榨油里为什么会检出化学溶剂?
 
溶剂残留不合格
事实上,食用油溶剂残留不合格已经是“老”问题。
 
4月19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2016年第72号通告,其中天猫(网站)盛洲食品旗舰店销售、标称厦门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盛洲)委托江苏盛洲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5.2毫克/公斤。
 
4月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安庆市纯真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真壹瓶好油溶剂残留量超标。
 
1月27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的抽检结果显示,北京超市发苹果园店销售的“红井源”菜籽油被检出溶剂残留和脂肪酸组成不合格。
 
2014年4月,山东省潍坊市食药监局在全市开展食用油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棉籽油3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之一为溶剂残留超标。
 
目前国内外食用植物油生产工艺分为浸出法和压榨法。浸出法是指使用化学溶剂浸出植物油,然后将溶剂脱除;压榨法则是指利用外部压力将油料中的油脂挤压出来。
 
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浸出法生产的浸出油溶剂残留小于50毫克/公斤即符合标准,而采用压榨法生产的压榨油则不得检出(小于10毫克/公斤即视为未检出)。用浸出法生产的浸出油检出溶剂残留属正常情况,只要不超标即可。
 
用压榨法生产的压榨植物油并不一定就和溶剂残留完全jue缘,导致溶剂残留的原因比较复杂。一方面,一些生产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虽然标称用压榨工艺加工,实际上却利用浸出法进行生产;另一方面,用压榨法生产植物油时,为提高出油率,企业会对油料进行高温蒸炒,植物油脂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生成微量的多环芳烃类物质。此外,也可能由于油料的污染或润滑油泄露而造成压榨植物油检出烃类物质。
 
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学会常务理事、高等工程师罗永忠分析认为,少数不法厂商不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溶剂油,或不按国家规定的工艺程序生产,有些甚至故意在合格的散装油中掺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标称压榨油检出溶剂残留。
 
调查发现,一些消费者不了解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相关信息。在购买食用油时主要是看原料,只要是非转基因的、大品牌的,觉得就是好油。对于溶剂残留,却并不了解。
 
不必谈“浸”色变
 
资料显示,目前国外90%的植物油属于用浸出法生产,我国多数的食用植物油也属于用浸出法生产。
 
“从世界食用油脂制取工艺的发展历史来看,浸出制油工艺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优良的生产工艺。”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专家组组长丁福祺介绍说,有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会按不同需要选用压榨和浸出两种工艺,通过两种工艺的互补,既可充分利用原料,又可以减少溶剂用量。
 
无论用哪种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就属于合格产品,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不必谈“浸”色变。
 
从技术和生产管理层面来说,要避免溶剂残留超标,油品企业需要加强对毛油脱溶工序的监控,严格监控脱溶温度、时间,同时要防止机械设备润滑油泄露污染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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